廖顺喜获释无罪释放:30个民间组织促总检察长交代
30个民间社会组织要求总检察署说明撤销涉及逾3600万令吉洗钱指控的理由。

八打灵再也讯:30个民间社会组织(CSO)促请总检察长丹斯里莫哈末杜苏基莫达,就撤销商人廖顺喜(Nicky Liow)涉及逾3600万令吉洗钱指控的决定作出交代。
这些组织也要求当局说明,对廖顺喜作出「释放但不等于无罪释放」(DNAA)决定的依据。
「三年多过去,总检察署仍未说明为何接受有关陈情、作出该决定所依据的考量,也未说明未来是否会重新提出指控。」
「公众有权知道有关案件的检控为何被中止,而不是几年后通过辩方的记者会才获知。」该联盟在今日发表的声明中说。
据报道,廖顺喜在今年7月获释并被判无罪,脱离26项涉及逾3600万令吉的洗钱指控;检方已于三年前撤回该案。
其代表律师拿督拉巴星表示,廖顺喜也已向内陆税收局缴清40万令吉欠税,以解决1967年所得税法令下有关报税表的指控。
根据控状,身为公司董事的廖顺喜被指在2016年至2021年间,在巴生谷一带多个地点涉及洗钱及持有相信来自非法活动的款项。
有关指控是依据《反洗钱、反恐怖主义融资及非法活动所得法令》(AMLATFPUAA)第4(1)(a)及4(1)(b)条文提出。
该联盟同时促请总检察署交代对尚未了结的其余指控的立场。
「我们也促请国会特别遴选委员会及国会,确保分割总检察长与检察司权力的法案纳入若干内容。」
声明指出,法案至少必须纳入行使检控裁量权的法定指南,以及提交含详细统计的年度报告的义务,包括被中止的检控、理由及最终结果。
「这些义务必须与修宪同步生效,而不是在之后某个日期才生效。」
「若没有这类保障,分割职位只是形式上的改变,而非根本性的改革。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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