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6名公司东主及经理被控13项社险机构虚假申报罪

被告在哥打峇鲁推事庭否认在“就业援助计划2.0”下提出虚假奖掖申请的控状。

6名公司东主及经理被控13项社险机构虚假申报罪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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哥打峇鲁讯 — 5名公司东主及1名公司经理(其中包括一对父子),今日在哥打峇鲁地庭面对13项控状,被指两年前在社会保险机构(Perkeso)“Daya Kerjaya 2.0”计划下提出虚假奖掖申请。

被告为赛福丁莫哈末(47岁)、诺莎哈瓦妮(37岁)、尼莫哈末阿菲卡里夫基(29岁)与其父尼阿拉曼尤索夫(54岁)、伊德泽林阿兹米(41岁),以及莫哈末法伊兹哈里(30岁)。

控状在法官达祖基阿里面前宣读后,6人皆否认有罪。

赛福丁面对6项控状,诺莎哈瓦妮面对4项,其余3名被告(包括上述父子)各面对1项控状。

控状指,各被告以公司东主身份,把以各自公司名义填写、载有虚假陈述的“Daya Kerjaya 2.0员工确认表格”交给社险机构代理,意图欺骗其委托人。

案发时间为2024年5月18日至同年10月9日,地点在哥打峇鲁一带。

他们援引2009年马来西亚反贪污委员会法令(第694号法令)第18条文提控,若罪成可依同法令第24(2)条文,判处最高20年监禁,并罚款不少于虚假资料款额或价值的5倍,或1万令吉,以较高者为准。

主控官为反贪会副检察司玛丽亚奥马及阿斯玛车湾;除诺莎哈瓦妮外,其余被告皆有律师代表。

主控官早前建议每名被告以1万5000令吉、一名担保人保外候审,并附加其他条件。法庭最终谕令每名被告以8000至1万4000令吉保外候审,案件展延至9月13日过堂。

所有被告已缴付法庭所定保释金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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