单亲母亲与销售员否认提交虚假社险索赔文件
两名被告各面对16项与社险机构(Perkeso)“职业动力2.0”计划奖励金申请有关的指控,各以8000元保外。

(怡保讯)一名单亲母亲与一名销售员今日在怡保推事庭(地方法庭)否认控状,两人各面对16项在两年前为社会保险机构(Perkeso)“职业动力2.0”(Daya Kerjaya 2.0)计划奖励金申请提交虚假文件的指控。
被告莎琳诺丁·大卫诺丁(Shareen Noordin David Noordin,53岁)与梁蔚利(Neoh Wooi Lee,50岁)在法官Ainul Shahrin Mohamad面前听完所有控状后作出否认。
根据控状,两人各被指以Century Super Solution公司名义,向社险机构代理提交“职业动力2.0”员工确认表格以申请奖励金,而两人作为主事人对表格内容存有利益关系,并有理由相信表格载有虚假陈述,意图误导相关代理。
案发地点为怡保近打县Taman Sunlight、Lorong Chengal一间公司场所,时间为2024年5月26日至8月26日之间。
两人是依据2009年马来西亚反贪污委员会法令(第694号法令)第18条文、连同刑事法典第34条文被提控,并可依据同一法令第24(2)条文判刑。
一旦罪成,可被判监不超过20年,以及罚款不少于虚假或错误事项数额或价值的五倍(若可估值或属金钱形式),或罚款1万令吉,以较高者为准。
莎琳诺丁另面对9项同类指控,涉及在同一地址以SN Super Clean Solution公司名义向社险机构代理提交文件,时间为2024年3月31日至9月4日。
在同一审讯中,梁蔚利被指在同一时期于SN Super Clean Solution一案中怂使莎琳诺丁犯下同类罪行,依据2009年反贪会法令第28(1)(c)条文连同第18条文提控。
主控官为反贪会检控官G. Nanthini,梁蔚利由律师Sheshalini Ramesh代表。
控方建议每名被告每项指控保释金4000令吉,并要求法庭附加条件,要求他们每月向反贪会办事处报到一次。
辩护律师则要求最低保释金,指其客户身为销售员月入2500令吉,需供养一名在大学求学的孩子,本身也患有肾病。
没有律师代表的莎琳诺丁同样求情,称自己没有固定收入,患有神经疾病与糖尿病,并须照顾一名残障(OKU)孙儿。
法庭最终批准两名被告各以8000令吉、一名保证人保外,并定9月10日重提此案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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