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26年8月6日星期四BMEN中文தமிழ்
全国

男子否认21项猥亵两名亲生女儿罪状

41岁父亲在怡保推事庭面对21项对13岁及16岁女儿施加身体性侵的指控,否认有罪。

男子否认21项猥亵两名亲生女儿罪状
图片: C411978 · CC BY-SA 4.0

怡保讯 — 据《星洲人报》同业《Sinar Harian》报道,一名41岁男子在怡保推事庭否认21项对两名亲生女儿施加身体性侵的指控。

他是在怡保推事庭法官Jean Sharmila Jesudason面前作出不认罪答辩。

被告被指在今年4月第一周至7月26日期间,在霹雳中部斯里依斯干达一间住宅内,对分别13岁及16岁的两名女儿犯下上述罪行。

被告是根据2017年儿童性犯罪法令第14(a)、14(b)及14(d)条文被起诉,并因被告与受害者之间存在信托关系,将依据同一条文兼同法令第16(1)条文判刑。

一旦罪成,被告可被判处最高20年监禁及鞭刑。根据同法令第16(1)条文,他还可被判额外最高5年监禁,以及至少两下鞭刑。

这名男子仍有妻子,共有三名孩子,包括身为长女及次女的两名受害者。

副检察司Monisha Pandey不提供保释,并申请附加条件,即被告不得骚扰或联络受害者及控方证人,同时必须每月到最靠近的警察局报到。

法官批准被告以1万5750令吉保外候审,并接纳控方所申请的附加条件。

法庭将案件展期至9月14日重提及安排律师代表。

本文在人工智能(AI)协助下撰写,符合本站编辑政策。

怡保推事庭2017年儿童性犯罪法令霹雳儿童性犯罪
男子否认21项猥亵两名亲生女儿罪状 | Harian Malaysia