上诉庭驳回Asiaspace上诉 须付大马通讯及多媒体委员会3万令吉讼费
三司一致维持高庭撤销两项单方面准令的裁决,指企业须先用尽法定上诉途径。

吉隆坡讯 — 上诉庭驳回无线宽频服务供应商Asiaspace针对大马通讯及多媒体委员会(MCMC)提出的两项上诉,并谕令该公司支付委员会共3万令吉讼费。
MCMC指出,由法官阿扎哈里卡马拉姆利、纳扎林沃诺丁及慕尼安迪组成的三司庭,一致维持高庭撤销两项单方面(ex parte)准令的决定。
该委员会说,有关诉讼涉及其对Asiaspace频谱分配及服务铺展安排建议所作出的监管决定。
Asiaspace是一家总部设于吉隆坡的无线宽频服务供应商,阿都干尼阿都拉是Asiaspace集团的创办人兼执行董事。
Asiaspace此前依据《1998年通讯与多媒体法令》(CMA)下的法定上诉机制挑战MCMC的决定,同时也向高庭申请司法审核。
高庭其后撤销了两项批准Asiaspace展开司法审核程序的单方面准令,该公司随即针对每项裁决分别提出上诉。
上诉庭驳回上诉时裁定,在展开司法审核程序之前,必须先用尽CMA之下可获得的法定补救途径。
MCMC说,法庭认为本案不存在足以偏离该项要求的特殊情况。
法庭也发现,在申请展开司法审核程序的准令时,重要资料并未获得充分披露。
法庭进一步裁定,在同一事项的法定上诉仍在进行之际另行提出司法审核,构成滥用司法程序。
MCMC在文告中说:“这项裁决强化了在诉诸司法审核之前,必须遵守CMA所设立之法定上诉框架的重要性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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