女佣疏忽致孩童溺毙 被判囚四年
44岁女佣旺尤妮承认疏忽照顾,导致一名孩童在增江一处住宅成人泳池溺毙。

一名女佣因疏忽照顾导致一名孩童在增江(Sentul)一处住宅泳池溺毙,被判入狱四年。
据《星洲日报》同业《Sinar Harian》报道,44岁的旺尤妮(Wahyuni Tanjung)在法官苏海拉(Suhaila Haron)面前认罪。
根据控状,被告与该名孩童存在看护关系,却在7月28日傍晚6时至7时之间,于增江一处住宅的成人泳池疏忽照顾,导致受害者死亡。
控状是依据《2001年儿童法令》第31(1)(a)条文提控,一旦罪成,可被判罚款最高5万令吉或监禁最长20年,或两者兼施。
法庭下令刑期从她在7月29日被捕之日起计算。
上工仅一个月
调查发现,被告担任女佣仅一个月,却在没有携带任何游泳辅助工具或浮圈的情况下,把受害者及其五岁的哥哥带到成人泳池。
情况更糟的是,她随后前往洗手间时,让两名孩童无人看管。
案件审讯时,副检察司苏布里(Md Subri Hashim)要求法庭施予适当刑罚,以儆效尤。
他指出,被告受托照顾孩童,不应让受害者与年幼的哥哥单独留在泳池而无人看管。
旺尤妮在整个审讯过程中并没有律师代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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