涉非礼17岁少女 马六甲男子否认犯罪 法庭不准保释
38岁无业男子在亚依淡推事庭否认对17岁少女作出身体性侵犯,法庭裁定不准任何保释。

马六甲讯 — 一名无业男子今日在亚依淡(Ayer Keroh)推事庭被控上周对一名17岁少女作出身体性侵犯。
被告莫哈末阿斯罗依拉扎里(Mohd Asroy Razali,38岁)在法庭传译员于法官罗哈杜阿克玛阿都拉面前宣读控状后,否认犯罪。
根据控状,被告于8月1日上午8时左右,在马六甲中央县甘榜万里茂(Kampung Bandar Hilir)巴拉美斯华拉路一家酒店内,故意对该名少女作出身体性侵犯。
被告是依据《2017年儿童性犯罪法令》第14(a)条文被起诉,一旦罪成,可被判处最高20年监禁,并可另加鞭刑。
主控官、副检察司莫哈末盖尤姆拉曼建议以1万8000令吉保释,并附加条件,包括被告不得干扰控方证人,以及在案件结束前每月到最靠近的警察局报到。
没有律师代表的被告则要求减低保释金,理由是他需要照顾双亲,并称自己刚接受心脏手术,同时患有疝气。
在听取双方陈词后,法庭裁定不准被告获得任何保释。
法庭将案件定于9月8日再次提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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