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控状被撤销 庙宇主席非法侵入私人土地案获释

法官指控状未阐明必要的犯罪意图,撤销对49岁M Paramaguru的指控。

控状被撤销 庙宇主席非法侵入私人土地案获释
图片: Chongkian · CC BY-SA 4.0

一名庙宇主席、49岁的M Paramaguru,涉嫌非法侵入登嘉(Dengkil)一块私人土地的控状被法庭撤销后获释。

代表他的律师拉蒂法哥雅(Latheefa Koya)说,法官哈兹丽娜胡先(Hazlina Hussain)在撤销其客户所面对的控状后作出这项裁决。她在案件程序结束后接受马新社询问时透露此事。

出席该程序的还有副检察司莫哈末海卡尔依斯迈(Mohd Heikal Ismail)。

拉蒂法说,哈兹丽娜在作出裁决时指出,所提出的控状未能显示Paramaguru具备犯下罪行所需的意图。

法官也表示,若此案继续进入全面审讯,只会浪费司法时间,因为控状存在无法弥补的瑕疵。

Paramaguru作为申请人于3月25日提出该项申请,理由是控状有瑕疵且无法维持,因为它未阐明并详述被指罪行的重要元素,即特定的犯罪意图(mens rea)。

这包括检方未能指明,进入该土地是出于犯下罪行的意图,或意图威胁、侮辱或骚扰该财产的占有人。

根据该申请,尽管控状是依据《刑事法典》第447条提出,但它并未显示任何法律上已知的罪行。

身为保安员的Paramaguru此前否认在2025年6月19日下午4时45分,未经许可进入位于登嘉Jalan Selangor, Dredging、属于71岁苏海里阿末(Suhaili Ahmad)的土地。

该控状是依据《刑事法典》第447条提出,一旦罪成,可被判最高监禁六个月或罚款最多3000令吉,或两者兼施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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法庭登嘉拉蒂法哥雅刑事法典第447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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