工地监工否认190万令吉洗钱四项指控
63岁的Law Tuan Hai被控在两起所谓的森美兰林茂土地交易中,收取约190万令吉款项。

一名63岁工地监工否认涉及约190万令吉的四项洗钱罪指控。
马新社报道,Law Tuan Hai在法官Shahrul Rizal Majid面前听完所有控状后,表示否认有罪。
首三项指控指他在诱骗一名49岁男子将款项转入其活期账户后,分别自一家公司收取价值30万令吉、10万令吉及114万令吉的支票。
控方指他令该名男子误以为他正出售位于森美兰林茂(Rembau)的一块土地,但他并非该地的合法拥有人。
上述罪行据称是在2023年12月5日至11日期间,于日叻务(Bahau)、任罗宏(Jempol)一家银行发生。
第四项指控则指他于同年12月7日,以出售同一地点土地为由,向一名54岁男子收取33万8000令吉。
他是根据2001年反洗钱、反恐融资及非法活动收益法令(AMLA)第4(1)(b)条文被起诉。一旦罪成,可被判入狱最高15年,并罚款不少于所涉非法收益价值的五倍,或500万令吉,以较高者为准。
副检察司Nurliana R Azmi申请将四宗案件一并移交乔治市推事庭审理,前一日已有一项相关控状在该庭提出。
法庭批准每项指控8000令吉保释金,并下令所有案件于9月9日在乔治市推事庭审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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