居鑾婴尸案:少年将转为控方证人
居鑾警区主任巴林诺表示,少年获释的条件是在婴儿母亲的审讯中出庭作证。

居鑾讯 — 居鑾警区主任巴林诺(Bahrin Noh)表示,一名因婴儿死亡案被逮捕的少年,将在婴儿母亲的审讯中充当控方证人。
他说,副检察司决定让该名少年获释,条件是他必须出庭作证。
巴林诺指出,婴儿的母亲是一名19岁女学生,将依据刑事法典第302条文被控谋杀。
他说,该名女学生在诞下另一名孩子后,被扣留在居鑾恩杯柏哈嘉卡尔苏医院(Enche Besar Hajjah Khalsom Hospital)。
他今日被《Kosmo》引述说:"针对该名女学生的控状将于明日在居鑾推事庭提出。"(译文)
婴尸在马桶内被发现
警方指出,两名少年是在7月29日被捕。此前,一名学院讲师在居鑾Taman Setia Mutiara一间租屋的马桶内发现婴儿尸体。
尸体上有刺伤痕迹。
刑事法典第302条文涵盖谋杀罪的刑罚。推事庭无权审理谋杀案,此类案件在控状宣读后一般会移交高等法院处理。
警方目前未公布事件的详细经过,也未说明两名少年之间的关系。
有关指控尚未在法庭上получ审,被指控者在罪名成立前仍应被视为无罪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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