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马公司民事诉讼:潘俭伟证人陈述部分内容被删除
法官裁定多个段落属意见与传闻证据,批准纳吉代表律师沙菲宜的申请。

在一马公司(1MDB)民事诉讼中,司法专员雷祖安·伊德鲁斯批准纳吉首席代表律师沙菲宜的申请,删除潘俭伟证人陈述中的多个段落。
法庭裁定,这些段落含有个人意见与传闻证据。被删除的内容主要引述纳吉执政时期有关一马公司事件的媒体报道,包括《砂拉越报告》刊登的多篇文章。
潘俭伟宣读证人陈述期间,法庭花了近七小时聆听并逐项裁决沙菲宜的反对意见。
沙菲宜指出,潘俭伟以前国会公共账目委员会(PAC)成员身份被传为证人,却依据媒体报道暗示纳吉或政府曾试图阻碍揭发一马公司事件。
他陈词说:“这等同于事实主张,必须以直接证据证明,而非报章报道。”
法庭也接纳沙菲宜针对潘俭伟提及前总检察长阿都甘尼·巴达的陈述的反对,裁定该部分属传闻证据,并删除引述有关甘尼媒体报道的段落。潘俭伟对导致时任副首相慕尤丁被解职的内阁改组的评论,同样被删除。
法庭进一步接纳代表一马公司前投资总监陈凯文(Kelvin Tan)的律师GK Ganesan的陈词,认为以“丑闻”一词形容一马公司带有偏见并造成不利影响,下令从证人陈述中删除。
另一段涉及国家银行的内容,因法庭认定潘俭伟并非中央银行调查团队成员而被删除。有关反贪委会(MACC)调查的段落也被删除,因潘俭伟并未直接参与该调查。
潘俭伟被传唤就一马公司事件的重大经过作证,尤其是当时马来西亚的政治气候。
一马公司向纳吉及其他多人索讨约56.4亿美元,指款项被挪用。该主权基金及其四家子公司——1MDB Energy Holdings Ltd、1MDB Energy Ltd、1MDB Energy (Langat) Ltd 与 Global Diversified Investment Company Ltd——于2021年5月7日提起诉讼。
诉讼同时点名前首席执行员尼法依沙、前业务发展执行董事Casey Tang、前副财务总监Terence Geh、前首席投资官Vincent Beng、前营运总监Radhi Mohamad及陈凯文为被告。
原告方由律师李诗与Nathalie Ker代表。案件将于8月10日续审,法庭将继续聆听针对潘俭伟其余陈述的反对意见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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